近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湖北環境資源交易中心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交易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旨在標準化規范全省生態環境權益交易平臺的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交易行為,切實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推動固體廢物資源高效、合規、循環利用。
《規則》明確界定了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交易范疇,即依托官方交易平臺開展的固體廢物、城市礦產及配套綠色技術、綠色裝備等相關標的交易業務。其中,可交易固體廢物品類覆蓋廣泛,主要包含工業固體廢物(磷石膏、廢舊動力電池等)、農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同時涵蓋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廢煤焦油、廢電路板、廢催化劑等各類危險廢物。
《規則》清晰劃分了交易參與主體身份屬性:轉讓方為合法持有可交易固體廢物處置權益,以及擁有綠色技術、綠色裝備所有權的生產經營主體;受讓方則為具備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相應資質、技術能力與運營條件的市場單位。
針對交易全流程管理,《規則》明確了主體資格審查、標準化交易流程、交易資金結算等核心管理制度。所有參與交易的轉讓方、受讓方必須在交易平臺完成實名登記注冊,提交真實合規、完整有效的身份資質材料,由平臺統一建立主體信用檔案。轉讓方需確保所持交易標的產權清晰、權屬合法、無任何權益爭議,依規在平臺發布轉讓公告,明確標注交易標的品類、數量、交易方式、轉讓底價、交易時限、受讓資質要求、保證金標準等關鍵信息。交易平臺將對申報材料開展完整性、規范性雙重審核,審核通過后對外公示交易信息。公示期滿后,平臺將根據征集到的合格意向受讓方數量,依法確定對應交易方式。所有交易資金統一通過平臺專屬結算系統劃轉,平臺對結算賬戶內交易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全程監管,專款專用、杜絕挪用,全面保障資金交易安全。
在法律責任方面,《規則》構建了全鏈條監管與信用約束機制。交易平臺將主動配合各級生態環境及行業主管部門,對交易完成后的固體廢物轉移、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等后續環節開展常態化監管。針對交易過程中出現的提交虛假資料、偽造資質證明、惡意串通操縱價格、無故違約拒不履約等違規違法情形,平臺可依據情節輕重,采取警示警告、暫停交易權限、終止交易流程、納入失信黑名單等懲戒措施;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豫公網安備 41010502002251號
掃破碎機網微信公眾號-閱讀行業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