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北京市朝陽區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中心PPP項目
項目編號:GXTC-1645092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高女士
項目聯系電話:13720091537
項目實施機構聯系方式:
項目實施機構:北京市朝陽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松榆東里甲38號
聯系方式:郝科長,010-67325578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高女士,13720091537
代理機構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10層
一、招標項目基本概況、用途、采購需求、數量、簡要技術要求:
項目概況
北京市朝陽區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中心項目已獲得北京市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京朝陽發改(審)[2017]4號)。項目位于朝陽區循環經濟產業園西北側,總用地面積214021.253平方米(約320畝),設計年處理規模123萬噸(建筑廢棄物100萬噸/年,焚燒爐渣23萬噸/年),建設內容包括建筑廢棄物處理系統、焚燒爐渣處理系統、資源化產品生產系統及配套設施,采用廠內固定式+廠外移動式處理設施的組合方式,工程總投資估算為24791.45萬元。
本項目近期擬接收的建筑廢棄物種類主要為舊建筑物拆除廢棄物,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產品分為三類,混凝土制品系列、道路材料系列、骨料;爐渣資源化利用產品主要包括再生砌塊、隔墻板和道路材料(無機混合料)。
招標內容:
本項目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模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社會資本方。中標社會資本方與政府出資人代表簽署《合資協議》,共同組建PPP項目公司。經區人民政府授權,朝陽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與社會資本簽署《PPP項目合同》,在項目公司成立后由朝陽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確認項目公司承擔特許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投融資、建設和特許經營期內的運營維護。
項目公司負責特許經營期內全部設施的運營維護,并提供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服務。在特許經營期內獲得在資源化利用產品的銷售收入、垃圾焚燒企業支付的爐渣處置費、建筑垃圾處理費。特許經營期滿后,項目公司將項目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方。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合格的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投標人是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投標人應有良好的銀行資信、財務狀況及相應的償債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于柒千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3)投標人在國內至少具有一個固廢處理類(含建筑廢棄物、生活垃圾、餐廚垃圾、污泥、電子廢棄物等)項目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經驗;
(4)投標人應按照《朝陽區建設工程及政府采購領域廉潔準入管理實施辦法》(朝紀發[2011] 2號)要求提供“單位、企業法人和授權委托人”的廉潔準入證明;
(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超過三家。聯合體投標人應當簽署《聯合體協議》,并指明牽頭人。
對上述第(1)、(4)條,聯合體成員單位均應滿足;對上述第(2)、(3)條,聯合體成員單位有一家滿足即可。對以上資格條件要求,投標人應提供招標文件規定的證明材料予以證明。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24791.45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7年06月29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5日 16: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10層
招標文件售價:¥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注:購買招標文件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請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項目經驗證明材料(復印件需蓋單位公章)。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7年07月25日 09:30
五、開標時間:2017年07月25日 09:30
六、開標地點:
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開標室,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9層。
七、其它補充事宜
本項目資格審查采取資格后審的形式,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無
PPP項目信息如下
項目授權主體名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
是否允許聯合體:是
是否限定社會資本數量: 否
是否采購本國貨物和服務:是
技術引進和轉讓要求:無
對社會資本參與采購活動和履約保證的擔保要求:
1、投標擔保
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提交時間: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
投標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
2、建設期履約擔保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0日內,向招標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作為中標人建設期的履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壹仟萬元整。本項目正式運營日后,該履約保函退還給中標社會資本。
來源:砂石骨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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