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縣法院調解一起因破碎機致工人受傷勞動爭議案件
2015-06-23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感謝林法官多次為我們做調解工作,有這樣的好法官,我們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就會有保障”。6月17日,桑植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勞動爭議案件,拿到補償費用后,原告王某激動說道。
原來,2009年3月,原告王某受被告桑植縣瑞塔鋪鎮瑞市頁巖廠的雇請,在該工廠從事
破碎工作。2011年6月30日,該廠法定代表人陳某將該廠經營權合法承包給第三人冷某、劉某、王某三人,原告王某仍舊在該廠工作。2012年12月2日,原告王某在從事巖石破碎工作時,因
破碎機碎石彈出致王某右眼及臉受部傷,并入院治療,因傷情較重,原告王某得到第三人同意后轉入長沙湘雅三醫院治療,第三人給付治療費用1.3萬元,經過兩次住院治療,2013年6月原告王某康復出院。
經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為工傷,天星司法鑒定所鑒定為7級傷殘。因醫療補償費用無法達成協議,原告王某將該廠及第三人冷某、劉某、王某告上法庭。案件受理后,法官林玉蘭多次實地了解情況,并召集各方進行調解,經過先后5次調解,終于達成補償協議,第三人冷某、劉某自愿當場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各類費用3.2萬元。
責任編輯: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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